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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国家医保目录调整开启征求意见

近日,国家医保局官网公布《2022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、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》及相关文件公开征求意见,新一轮的医保目录调整工作即将开始。

今年医保药品目录在继续支持新冠病毒肺炎治疗药物、创新药物的基础上,充分体现了对罕见病治疗药物、儿童用药的关注,相关人群用药保障水平有望进一步提升。此外,今年目录还首次提出了非独家药品准入的规则,增加了申报结果公示环节,完善了专家评审流程。2022年药品目录调整范围如下:

()目录外西药和中成药:符合《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》规定,且具备以下情形的目录外药品,可以申报参加2022年药品目录调整。

()目录内西药和中成药:

1、20221231日协议到期的谈判药品。

2、20231231日协议到期,且201711日至2022630日期间,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,适应症或功能主治发生重大变化,企业主动申报调整医保支付范围的谈判药品。

3、201711日至2022630日期间,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,适应症或功能主治发生重大变化,企业主动申报调整医保支付范围的常规目录的部分药品。

4、符合《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》第九条、第十条规定的药品。

()其他:

1、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中药饮片纳入调整范围。

2、完善药品目录,规范药品名称剂型,适当调整药品甲乙类别、目录分类结构、备注等内容。

3、独家药品的认定以2022630日为准。

4、拟纳入药品目录的非独家药品,采用竞价等方式同步确定医保支付标准。

(四)工作程序:

1、准备阶段(20225-6):由国家医保局牵头,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工作方案,确定目录调整的原则、范围、程序;制定非独家药品竞价规则,修订完善谈判药品续约等规则。

2、申报阶段(20227-8):符合条件的企业(含其他申报主体,下同)按规定向国家医保局提交必要的资料,其中需提交摘要幻灯片的药品,企业在提交申报资料时同步提交摘要幻灯片。

3、专家评审阶段(20228):根据企业申报情况,建立评审药品数据库。论证确定评审技术要点。组织药学、临床、药物经济学、医保管理、工伤等方面专家开展联合评审。经评审,形成拟直接调入、拟谈判/竞价调入、拟直接调出、拟按续约规则处理等 4 方面药品的建议名单。

4、谈判阶段(20229-10):组织测算专家通过基金测算、药物经济学等方法开展评估,并提出评估意见;建立与企业的沟通机制,对企业意见建议及诉求进行登记并及时回应;根据评估意见组织开展现场谈判/竞价,确定全国统一的医保支付标准,同步明确管理要求。

5、公布结果阶段(202211):印发关于目录调整的文件,公布药品目录调整结果,发布新版药品目录。

——新闻摘自《医药新闻》

https://med.sina.com/article_detail_103_2_117909.html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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